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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强调“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明确要建立一套有效的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的居住问题。南通开发区十分重视住房保障问题,将维护中低收入阶层和集体土地拆迁户的基本居住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在土地供应上大力给予倾斜,有力地推进了以低价位商品房、定向限价销售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开发区在充分的土地市场需求调研基础上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坚持“保障发展、优先对待”的土地供应原则,对保障中低收入阶层和集体土地拆迁户居住的低价位商品房、定向限价销售房用地实行保障供地、优先供地。2005-2006年,开发区共挂牌出让低价位商品房用地5宗,面积570624.95平方米(856亩)。规划建筑面积717954平方米,预计可提供7000套以上的低价位普通住宅(以90平方米/套计)。2007年,在市政府只下达802亩农转用计划、项目用地指标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优先拿出316亩用于低价位商品房建设。目前征地报批手续已完成,补偿安置完成后即挂牌上市。
  在加大土地供应量、确保低价位商品房建设力度的基础上,开发区还通过合理引导,不断促进土地供应结构的优化。一是加强需求引导,推进开展全区住房需求调查,为土地供应提供重要依据。二是突出规划引导,以促进土地供应结构优化为目标,及时出具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用设施配套等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土地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三是注重政策引导,严格执行开发区低价位商品房面积套型比例的要求,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建立批后土地监管制度,实施项目开发建设全程动态监管,保证住宅建设项目的按时竣工上市。
  同时,开发区还将控制出让地块规模作为今后土地招牌挂发展的一个趋势,将出让地块体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保证开发商在合理的开发周期内开发完成,避免土地在开发商手中囤积。同时,坚持以净地方式出让,让开发商拿到土地即可动工建设,加速形成有效供应。对不积极推进项目进展、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期满一年仍未动工开发的,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以住房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供需关系基本平衡为目标,开发区初步建立了一套与住房保障制度相适应的土地供应体系,不仅基本满足了居民生活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同时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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